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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好”党员佘坚

来源:党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11-12

佘坚,男,汉族,198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2005年6月毕业于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获工学硕士学位,同年进入海水淡化所工作,历任海水淡化所直接利用技术研究室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科技发展处副处长、科技发展处(国际合作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期间兼任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质量管理处、发展战略中心临时负责人,现任发展战略中心主任、支部书记。该同志思想上积极上进,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工作中严谨求实、爱岗敬业、勇于任事、甘于奉献,较好完成了科技创新、业务支撑等各项工作,群众认可度较高。该同志获2024年度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好”党员称号。

一、以学铸魂,筑牢思想根基

该同志牢记“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踏实投身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党员领导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注意克服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发对“四风”,如实报告个人事项,保持廉洁自律,严守纪律底线。

二、以学增智,做好基层党建工作

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积极组织所在党支部做好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及时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理论学习,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化,坚持在支部日常学习中强化廉政警示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作为所纪委委员,自觉学习党章党规、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等,边学边干,不断提升履职能力,配合纪委办完成年度有关违纪案件查办、重点事项审议以及各项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

组织支部党员集体学习(右一)

三、履职尽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作为部门负责人,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勤沟通、同决策,重点工作分工协作、补位不缺位、补台不拆台,难点工作迎难而上、以身作则。

在科技创新顶层设计方面,作为《自然资源科技创新中长期规划(2026-2035年)》编制与技术预测海洋(极地)领域研究组成员,协助责任专家组织完成海水综合利用方向的技术预测和规划编制;在此基础上,组织专班研究并牵头编制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有关重大专项动议书、建议书报主管业务司局。

海岛海水淡化现场调研(右三)

在业务支撑工作方面,组织支撑编制《加强海岛海水淡化利用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为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与产业高质量发展,赴烟台、舟山等地开展专题调研,牵头组织编制的调研报告被《自然资源信息》采纳;执笔修订出台海水淡化所《基本科研业务费提取奖励经费实施方案》,切实提升科研人员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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