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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是自然资源部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海水等水资源利用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科学研究,提升淡化、冷却、资源化、水环境、分离膜、防腐技术,研发成套技术和重大装备。

        (二)承担推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承担产业运行监测评估,开展促进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规范等研究,承担全国海水利用报告等产业发展报告编制。

        (三)开展海水等水资源利用技术标准研究,承担标准体系建设、标准编制及国际标准采标对标等工作。

        (四)开展海水等水资源利用检测技术研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及相关认证工作。

        (五)开展海洋、河湖、土壤、矿山等水生态修复交叉学科和创新技术研究,承担海水、污水、矿渣等处理、转化及资源化利用科技支撑工作。

        (六)承担海水等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开发利用、空间规划,以及项目用海用岛生态评估和保护、排海海域生态系统和环境承载力预警监测等科技支撑工作。

        (七)开展海水等水资源利用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依托示范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产业平台,提供自主技术试验验证、国内外技术比对评价等公益服务。

        (八)开展海水等水资源利用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培育创新团队和高层次人才,承担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行。

        (九)开展海水等水资源利用技术双多边国际交流合作。

        (十)承办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