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邀请函
来源:科技发展处 发布时间: 2026-02-24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为国家级公益类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现选聘合格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我所2026年度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服务基本要求
1.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资金实力,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记录;
2. 有能够提供所需服务的相应专业力量;
3. 具有符合条件、可供选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资源库,包括但不限于财政部提供的专家库资源;
4. 应能够确保服务过程中所获得相关信息的保密,避免信息泄漏和不当竞争;
5. 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能够与我所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6.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货物、服务采购。
7. 具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相关平台依法发布信息的资格。
三、响应文件要求
1. 服务费报价(附件1);
2. 公司近三年业绩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类型、数量,其中科研设备采购、工程项目类应有项目情况列表。与我所既往合作业绩需以单独列表给出,并提供证明材料;
3. 服务团队的构成及人员介绍,并提供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4. 提供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程序、时限、质量、服务的保障措施,质疑投诉防范和处理、项目管理及风险控制措施、响应速度等。(我所信息请至我所网站http://www.sdmu.com.cn/查询);
5. 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明确办公场所、开评标室建筑面积,附办公场所、开评标室和监控设施的照片;
6. 参与单位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监督处理公告中:未有过投诉成立记录的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7.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 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单位颁发的证书等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资料,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四、评审方式
我所成立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参与单位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报价进行综合评审,依据价格、信用、业绩、服务方案等因素择优确定3-4家中选人代理我所2026年度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招标工作。
五、评审时间
1. 如贵公司能够提供符合以上相关要求的服务,请与联系人联系并通过电子邮箱(kjfzc@isdmu.com.cn)递交比选参与函(详见附件2)。
2. 比选参与函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2月28日。
3. 经确认参与后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箱递交,文件须采用压缩包形式进行加密,在评审开始时由参与单位代表提供密码解密,如文件未加密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取消资格。
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12:00。
5. 评审会议形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宋瀚文,022-87890659
附件:
附件.docx
202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