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竞价邀请函

竞价邀请函

来源:科技发展处    发布时间: 2025-06-17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拟就自然资源部天津临港海水淡化试验场项目取排水勘察设计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诚邀有关单位参与竞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拟就天津临港海水淡化试验场取排水勘察设计,主要包括海域至已建取水泵站的取水管道、取水泵站至示范基地的输水管道以及示范基地浓盐水的排放管道,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计报批报审等工作。

(二)采购预算

90万元人民币。

二、采购产品相关要求

(一)项目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海水淡化试验场取排水勘察、设计项目

建设地点:天津临港工业区。

建设规模:取水规模7万吨/天,排水规模4万吨/天,预期投资规模3000万。

建设工期:勘察测绘15天,设计30天。

设计质量要求:需满足《海水循环冷却系统设计规范第1部分:取水技术要求》(HY/T0187.1-2024)、《海水循环冷却系统设计规范第2部分:排水技术要求》(HY/T 0187.2-2024)、《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等国家相关质量设计标准。

报价要求: 包含工程增值税专票费且报价唯一。

合同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踏勘现场要求:投标单位需自行踏勘,投标竞价单位投标时需取得经过招标方确认的已完成踏勘确认函。

设计范围及技术要求:

1、设计范围

本设计范围包含自海洋取水头部至取水泵站的取水管道、泵站至示范基地的输水管道以及示范基地排放至海洋的浓盐水管道。

2、设计深度要求

本设计中设计深度原则上按照水运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

3、总图设计要求

本次设计主要为示范基地配套的海水取水口、输水管线工程以及浓盐水排放工程,因此总图布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该区域内的穿越道路和河道等工程所需的全部附属设施。

4、工艺设计要求

在设计过程中,取水以及浓盐水排放工艺的设计,需要经业主方确定和批准后,方可进行后续设计。

如设计方认为甲方工程师要求或者建议违反设计规范或者不尽科学,设计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指出和纠正。

设计方工程师对最终设计成果负责,无论该设计是否经过业主方工程师确认或批准与否。

取水工艺需考虑取水的可靠性,要全面考虑海洋环境对取水的影响,避免取水质量问题,保证示范基地用水的安全以及稳定。

排水工艺需考虑浓盐水排放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

5、管道工程设计

管道由设计方根据取水工艺要求进行设计,保证示范基地用水的连续性,符合水运工程的相关规范。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运甲级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二)工程地点和工期要求

自然资源部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南约1.7km,工期为设计资料齐全后45日历日。

(三)采购产品的验收标准

项目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

(四)结算方法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设计费的50%、勘察费的50%作为预付款;初步设计完成后,甲方支付设计费的20%;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甲方支付设计费的25%,勘察费的45%;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设计费剩余5%以及勘察费剩余5%。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前开具对应额度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竞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格式见附件1)

(一)竞价函

(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技术响应承诺函

(四)报价一览表

(五)分项报价表

(六)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情况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完成现场踏勘证明

四、竞价时间和地点

(一)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价开始时间): 2025 年 6 月  27   日。

(二)竞价文件递交方式:邮箱递交(kjfzc@isdmu.com.cn),文件须加密,在竞价开始时由供应商代表提供密码解密,如文件未加密视为竞价文件无效取消资格。

(三)线下竞价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航海道55号,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综合实验楼二楼会议室。第二轮和第三轮报价文件于会议现场填写。

(四)联系人:宋瀚文

联系电话:022-87890659

五、竞价流程

采用三轮报价的方式,报价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所提供技术方案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方相关要求,经三轮竞价后采用最低价中标。竞价工作于六个工作日内完成。出现特殊情况的,我方可以延长竞价有效期。不向供货商解释其落标原因,不退还竞价文件。

   

 

附件1竞价文件格式.docx


附件2 报价格式.docx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

 2025年6月17日


【字号:      】  打印】 【仅内容打印】 【关闭】  【下载